新生兒投保流程:篩檢、報戶口與投保的正確順序
作者:保家佳 發布日期:2026-09-05
新生兒投保是一場跟時間賽跑的事。在篩檢結果出來前就應該儘速投保,但業務員又常說先不要篩檢,要等保險生效後一個月再去篩檢?這一篇文章將完整為你說明
這篇文章會談什麼
生產前 1~2 個月:先做這三件事
① 把寶寶的名字想好。寶寶出生後要先報戶口、取得身分證字號才能投保。為了不耽誤寶寶的黃金投保期,名字務必先想好。(原因等一下會講)
② 先看爸媽自己的保障。保險是降低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,而孩子的經濟來源是父母,父母的保障其實更加重要。甚至,如果父母發生收入中斷的風險,孩子的保費也繳不下去。
③ 開始了解保險的規劃。把想問的問題列成清單,想問的先問完,並把保險組合與預算決定好。目標是寶寶報戶口後儘速投保。
寶寶出生後:該不該做公費與自費篩檢?
寶寶出生時,醫院會採集腳跟血進行新生兒篩檢。
新生兒篩檢分為兩部分:22 項公費篩檢,以及自費篩檢。
公費篩檢:有金管會的保障,也不受醫療險等待期的限制。
- 民國 101 年 9 月 金管會函示:契約條款應明定新生兒篩檢(含現行項目及未來增列之項目)相關疾病的排除等待期間規範;篩檢結果陽性者,應視複檢情況與醫學專業考量採延期承保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,不宜逕行拒保
- 民國 108 年 8 月 公費篩檢項目擴增,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檢視現售商品並辦理調整
- 民國 115 年 7 月 公費篩檢由 21 項擴增為 22 項,新增脊髓性肌肉萎縮症(SMA),檢驗費改為全額補助
可是,在實務上雖然保險公司不能拒保,卻沒說不能「延期」承保啊!
另一部分是,公費篩檢的結果也不受醫療險等待期的限制。
自費篩檢:(問題就是在這個自費篩檢!)
業務員常說:「先不要篩檢,等投保過了 30 天的等待期之後再去篩檢。」
就是因為自費篩檢的項目受到醫療險等待期的限制。
(也就是如果在保單生效的30天內罹患疾病,保險公司不需理賠)
但是!這些篩檢的項目有幾個共通點:
- 在台灣有一定的盛行率
- 有非常好的治療方式
- 光看寶寶的外觀與身體表現,看不出來
例如:嚴重複合型免疫缺乏症(SCID)、龐貝氏症、脊髓性肌肉萎縮症
這些疾病如果我們在一個禮拜內即時的篩檢出來、及時治療,寶寶可以能跑、能跳健康的長大;但如果拖到保險的等待期後才治療,寶寶有可能因為延後治療的關係終身都需要坐輪椅!
所以我們的觀點是:篩檢千萬不能等!!
出生後該篩檢就篩檢,但是請趕快報好戶口,在篩檢報告出爐前儘速投保。
雖然自費篩檢的項目仍受等待期限制,但我們認為要以孩子的健康優先。
總結:我們唯一能控制的就是投保的速度!
寶寶的黃金投保期就是篩檢報告出爐前那幾天,如果延遲報戶口又遇到篩檢結果異常,
有些小朋友甚至永遠無法規劃保險,所以務必用最快的速度想好名字、報好戶口、儘速投保!
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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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早產或出生體重過輕,這個時間軸要調整嗎?
如果懷孕未滿36週,大部分的保險公司都會延期承保,短則觀察3個月,長則觀察至孩子滿2歲時才能評估投保!體重的部分則依據各保險公司的投保規定,若寶寶提前達到正常的體重,有些保險公司可以提前重新評估投保。
什麼是「疾病等待期」?
醫療險與癌症險通常設有 30 天的疾病等待期。在投保後的這 30 天內所發生的疾病,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。因此,若寶寶在等待期內生病或被檢驗出體況,該項疾病可能會被列為除外責任。